龙山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枣庄市市中区妇幼保健院延伸举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根据其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临床医师5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认真负责,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0年3月31日之后),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能适应临床工作岗位。
3、学历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或全科医学专业,两年及以上相关专业医疗工作经验。
4、愿意服从医院的统一安排、统一调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发布简章之日起至5月1日止。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或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发送至电子邮箱:szfyws9@163.com,应详细写明学习、工作经历以及执业范围。
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交个人简历1份,以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医师执业证书、全科医师证书、山东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报名地址
枣庄市市中区妇幼保健院(市中区文化西路150号)
西院三楼人力资源部(311室)
联系电话:0632-3156161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者,随即取消考试资格及录用资格。
三、考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报名、统一面试、择优录取。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录取与聘用
考试、体检通过的应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工资及其福利待遇按照市中区妇幼保健院同类专业人员标准执行。
枣庄市市中区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