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汪镇招聘城镇综合执法协管员
发布时间:2025-03-06 作者:小马奔腾 浏览量:323

一、招聘岗位性质

为进一步提高张汪镇城镇管理水平,巩固镇域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果,受张汪镇党委、镇政府委托,现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城镇综合管理协管员22人,相关事项如下:  

二、招聘人数

计划招录:男20人,女2人,视报名情况适当增减。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在岗位上能履职尽责;

4.年龄为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6.国家高中(或者中专)以上学历;

7.从事过城镇管理工作或退役军人优先;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不得报名;

7.具有其他身份人员,如退役军人公益岗等;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劳务派遣及待遇问题

录用后采取劳务派遣形式到张汪镇政府工作,工作后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合格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不合格不予签订合同。工资待遇执行不低于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月基本报酬2400元,每月根据考核进行适当补助。

六、报名要求  

(一)报名形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集中面试的形式。  

(二)报名要求  

1. 报名时间:2025年 3 月6日至 3 月25日。  

2. 报名地点:山东铭振人力服务有限公司(滕州市翔宇经典小区B座1504室)。  

3. 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身份证;(2)毕业证;(3)退役证件;(4)驾驶证;(5)个人征信报告;(6)一寸免冠照片;  

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联系电话:0632-5670567  13296378679  

联系人:姚经理

(备注:个人征信报告可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打印)


山东铭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5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