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人社办〔2009〕76号
各市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服务业人才培养大力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发[2008]34号),落实“服务业千人培训工程”任务,确保培训质量,现将组织申报2010年度服务业高层次人才培训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2010年服务业高层次人才培训项目编报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战略决策,根据全省服务业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组织申报。
二、申报范围和重点
申报项目要突出行业和人员重点。申报范围主要是省政府确定的金融保险业、现代物流业、科技与信息服务业、文化旅游业、房地产业、商务服务业等六大产业的高层次人才培训项目,名额分配上向紧缺型、服务型蓝色经济人才方面倾斜。重点组织好各市、县分管服务业的领导干部、省直相关部门的领导干部以及50个重点服务业城区、50个重点服务业园区、100个重点服务业企业等三大载体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项目。
三、申报内容和材料
申报项目包括国内培训项目和国(境)外培训项目,内容按“2010年服务业人才培训项目申报表”(附件)认真组织填报。凡申报出国(境)培训项目的,需按照出国培训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和材料填报。2009年执行结束的项目,一并报送培训项目总结(所有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申报时间
2010年度服务业高层次人才培训项目,请于11月15日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培训处。
五、申报项目审核审批和组织实施
各部门(单位)申报的2010年服务业高层次人才培训项目,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审核审批,并下达国内培训计划。出国培训项目审核后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批。各项目单位接到项目计划通知后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联 系 人:刘则东
联系电话:0531- 86098447 86091648(传真)
电子邮件:Lzd@sdrs.gov.cn
附件:2010年服务业人才培训项目申报表
二○○九年十一月四日